2011年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11-10-31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4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 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1月10日,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2011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201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8)。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及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 日 邱小妹

  邮 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提案具体内容。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议案一   关于2011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关于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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