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关于公司董事会决议被股东申请撤销的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11-10-31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1-04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决议被股东申请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1)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08号《应诉通知书》,表明该院已经受理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闻”)诉本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并随文送达上海新华闻《民事起诉状》。本案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新华闻作为原告于2011年9月21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请求依法撤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按照上海新华闻《民事起诉状》的表述,上海新华闻经向本公司董事了解情况,获知本公司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上均违反了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新华闻特依法提起诉讼。上海新华闻为本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67,205,570股,占本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19.65%。

  本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只形成一项决议,即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具体内容为:同意本公司出资7175万元与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东方”)增资,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该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国广控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1-036)。该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本公司已经取得国广东方44.18%的股权,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将积极应诉,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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