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10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目前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17笔合计4,520,353.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841,766.70元)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其中:母公司619,300.00元、控股子公司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1,812,248.65元、控股子公司西安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1,308,894.10元、控股子公司海南民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79,910.80元。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超过5年,或债务人已倒闭、停业,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应收款项核销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4,520,353.55元,因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2,841,766.66元,故核销上述应收款项仅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1,678,586.89元。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法律事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截至目前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17笔应收款项共计4,520,353.55元进行核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其他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核销应收款项,所核销应收款项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部分计提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的影响较小;
3.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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