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4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陕西华商豪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陕西华商豪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本次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资助对象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传媒”)的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数码”)本次资助对象为其持股35.00%的参股公司陕西华商豪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豪盛”)。
(二)资助金额
本次资助金额:人民币21,325.00万元。
(三)资助期限
本次资助期限:自华商数码与华商豪盛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书》生效之日至 2018年6月30日。
(四)本次资助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资助资金主要用途:华商数码向华商豪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投入。
(五)资金清偿方式及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清偿方式:2018年6月底前偿还本金;
偿还资金来源: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项目销售后的收益及华商豪盛的经营利润。
资金使用费及支付方式:按年利率15%计算,每年结算一次即每年在12月28日之前支付当年资金使用费,最后一笔资金使用费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
(六)审批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7.4.4条第(一)项的规定,因被资助对象华商豪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商豪盛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的参股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华商数码于2015年7月6日与华商豪盛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书》,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华商豪盛是2011年 4 月 20 日经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波,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以东南三环以北旺座曲江A座一层,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0000100427260,主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等。现有股东及出资情况为:西安豪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豪盛集团”)出资4,500万元,占45%;华商数码出资3,500万元,占35%;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凯利”)出资2,000万元,占20%。
华商豪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商豪盛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165,31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13.03万元;负债总额156,442.47万元,所有者权益8,870.78万元。资产负债率94.6%。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28.32万元,利润总额为-2.87万元,实现净利润-2.87万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华商豪盛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188,96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6.71万元;负债总额180,854.75万元,所有者权益8,106.88万元。资产负债率95.7%。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为-764.00万元,实现净利润-764.00万元。
华商豪盛负责华商传媒在西安曲江新区的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华商豪盛各股东于2012年7月开始按照出资比例对华商豪盛提供了相应财务资助,其中:西安豪盛集团提供了财务资助33,022.80万元,华商数码提供了财务资助25,684.40万元,吉林凯利提供了财务资助14,676.80万元。资金使用费年利率为8%,资助期限为2012年7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商豪盛已如期偿还华商数码财务资助本金25,684.40万元和剩余的资金使用费。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华商豪盛的控股股东西安豪盛集团将按其45%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27,418.00万元(原资助款部分延期),另一名股东吉林凯利将按其20%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12,185.00万元(原资助款部分延期)。同时,西安豪盛集团、吉林凯利承诺:本次资助款到期,华商豪盛优先偿还华商数码资助款。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商传媒依据其发展战略,由其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对参股公司华商豪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投入。被资助对象华商豪盛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且是华商数码的参股公司,华商数码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两家股东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华商豪盛有能力在 2018年6月底前偿还华商数码对华商豪盛的财务资助款。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商传媒之控股子公司华商数码对其参股公司华商豪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投入,有利于推进项目进展。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被资助对象华商豪盛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且是华商数码的参股公司,华商数码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两家股东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综上,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控股50%以下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不超过21,325.00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9%,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及时清偿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