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

分红派息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1997-09-15 | 浏览量:

  本公司于 1997年9月22日起在海南证券交易中心登记部办理1995、1996年度派息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息对象:截止1997年9月18 日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

  根据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股东不享有此次分配。

  二、每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

  三、内部职工股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证券存单、深圳证券帐户卡办理有关派息手续。

  代办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深圳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银行帐户(户名须与股东名称一致)办理有关派息手续。

  五、海南证券交易中心登记部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6楼。

  六、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七、联系电话:6754955

  海口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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