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的《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中,“以上第3、7、8、12、15项议案尚须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应为“以上第3、7、11、14项议案尚须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更正。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3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下一条: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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