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配股获准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03-09-22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燃气股份 公告编号:2003-024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2002年度配股方案经2002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配股有效期为一年;2003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重新批准了本次配股方案;本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10号文核准。

  二、新股发行方案概要

  公司本次配股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1,411,513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应配售股份为87,423,453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应配售38,801,822股,除1家法人股股东未来函确认放弃本次配股权(其所持股份为300,000股,可配售90,000股,本公司将保留其配股权至配股缴款截止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配股权)外,其他法人股股东均已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8,621,631股。因此,本次实际配售不超过48,711,631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不超过90,0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8,621,631股。

  本次配股价格为11.59元/股。详见配股说明书。

  三、声明

  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于200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同时将配股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http://www.cninfo.com.cn)。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在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配股核准文件。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