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04-08-09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燃气股份 公告编号:2004-013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5日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7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王政先生、侯来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汪方怀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尹伯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涉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海南辖区上市公司应收帐款等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琼证监发〔2004〕107号)的精神,公司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该自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情况,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