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2016-12-21

来源:华闻传媒| 发布时间:2016-12-21 |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6-075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传媒”)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倡议,承诺将依法合规的择机予以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2016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国广资产《关于承诺增持华闻传媒股份相关情况的回复》。鉴于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受制于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为配合国广资产控股股东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等,国广资产未能实施增持承诺。国广资产对原增持承诺进行了完善,提出本次增持计划。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国广资产。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目的主要是对华闻传媒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看好,并履行国广资产作为控股股东于2015年7月所做出的择机予以增持华闻传媒股份的承诺。

2、增持计划

国广资产计划自2016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增持华闻传媒股份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国广资产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途径自筹资金,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增持方式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股份。

四、增持期间

本次增持计划将自2016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实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华闻传媒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国广资产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华闻传媒股份。

4、截至本公告日,国广资产持有公司股份146,500,13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26%。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